歐美不少媒體經濟學家認為,市場被少數影視媒體壟斷時,他們就再不會熱衷於節目的改革和創新,因市場集中時,媒體機構就會全力爭取最大的市場佔有率,為此影視媒體會製作迎合大多數閱聽人的節目,久而久之,市場上之媒體產品將變得相近,因而壓制創新。當影視媒體不再致力於其節目內容之創新,品質便漸趨下落。

反之當市場競爭劇烈時,市場為眾多影視媒體分佔,單一公司難以獨佔大部分市場,壟斷市場的目標變得不划算。在有充分競爭的市場結構下,最佳的策略乃是發掘特定市場再努力經營,穩定根基,當市場上每一影視媒體都着眼於特定市場上,創意自然就會百花齊放了。

從閱聽人的利益出發,關注的就是節目的內容和品質、不同觀眾的口味會否受到照顧、資訊是否全面等等問題;但是,照特區政府的說法,政府關注的是電視台能否賺回投資、太多競爭會否造成電視台倒閉等等,換言之就是從媒體經營者的角度出發。為何特區政府會把少數媒體經營者的利益,置於閱聽人權益之前呢?

特區政府所擁抱的自由市場,主旨就是公平競爭,市場經營者和消費者都在競爭中進步或得益,只要能符合上述條件,就沒有所謂「惡性」競爭。政府只需確保市場符合以上的條件運作,而哪個影視媒體能夠生存,決定權在消費者身上。特區政府控制市場參與,最終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擾亂媒體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以至公眾的權益,激起民憤,實屬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