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人大委員長彭真有句名言:「黨大還是法大,我也搞不大清楚。」香港政改爭論焦點,京官就提名方法和候選人的政治要求發表的言論,對特區政府制訂政改終極方案是可、須或不參照呢?

當然,一路走來,京官就政改議題的發言,不會無的放矢,而是意有所指,就算反對派一再以是否符合政改法律基礎作出挑戰,也難以否定京官言論的指導作用。特區政府啟動政改諮詢程序,一直以模糊態度應對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有關決議的問題,反而建制中人走上最前線,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直截了當判公民提名死刑,認為再討論也是「嘥時間」,日前終於輪到京官出手,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形容公民提名「肯定和《基本法》離得比較遠」,雖然沒有用上不符合《基本法》等極端說法,但外交官出身的王光亞這番「外交」辭令宛如綿裏針,若說反對派接收不到箇中訊息,同樣和事實離得比較遠。

說到底,反對派可以繼續貶低京官言論影響政改的分量,卻無助改變事實,京官作為北京確保香港特區政改不致荒腔走板的把關人,就算公開言論保持中性,閉門也會對政改終極方案發揮決定性作用,何況北京的「王牌」就是依照《基本法》劃定政改框架,沒說的就是沒有,矮化反對派講「法」的道德高地,在政改諮詢展開之前闡明立場,以一再重申的心戰手法指出不可逾越的紅線在哪?反對派要把京官政改言論與《基本法》規定區分,有人甚至認為毋須理會,是否太天真太傻?

其實,反對派各個陣營接連拋出政改建議方案,硬塞公民提名,說穿了,還不是各自為己度身訂造有利入閘方案。白鴿黨日前出籠提名三軌制,容納公民提名,同時加入政黨提名,建議只要政黨在選舉中獲得百分之五得票率就可以提名。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白鴿黨得票率約百分之十三點六,如果政黨提名成事,白鴿黨穩得提名參選權。至於公文袋,由於已被聯署公民提名綑綁,更加沒有退路。然而,不論公民提名或政黨提名都不見於《基本法》規定,反對派硬要引入,是否同樣自陷黨大還是法大的迷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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