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加強兒童乘客安全,運輸及房屋局建議提高私家車安全要求,除了前座的兒童要戴安全帶外,後座兒童亦同樣必須佩戴。當局參照外國相關規定,提出四個按照不同身高及年齡的方案,受影響家庭約由七萬五千至九萬九千戶不等,料因應每名兒童而加裝安全帶的開支,介乎四千至一萬四千二百元不等。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王國興贊成所有兒童乘坐私家車時要佩戴安全帶,並應一切從嚴,加強保障兒童。

須加裝兒童安全帶四方案

法例未規定後座須安裝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本周五開會討論提高在私家車上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的建議。《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訂明,三歲以下兒童坐私家車前座時,必須使用認可的兒童安全帶,但並無規定私家車後座必須安裝兒童安全帶裝置。政府數字顯示,一一、一二及一三年(截至第三季)在交通意外中嚴重受傷的十二歲以下私家車兒童乘客,分別有四人、兩人及三人,今年更有一名兒童在車禍中死亡。

為加強保障兒童乘客,政府檢視全球十七個司法管轄區對兒童安全帶的規定,及諮詢本港醫學界意見後,建議按照身高及年齡作為強制私家車使用兒童安全帶裝置的準則,提出四個方案,若有需要,警方會量度兒童乘客的身高,或要求私家車司機提供兒童乘客的年齡證明作補充。

政府又指,加裝兒童安全帶後,後座空間或會變得較狹小,成人坐到後座時可能感不適,甚至要被迫「落車」轉乘其他交通工具。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