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九龍城土瓜灣南的區議員潘志文被指在其辦事處外,涉嫌三度強吻一名已婚女街坊,其中兩次更疑將舌頭伸進女方口內,並表示「我真係覺得你好純,我控制唔到自己!」患抑鬱症的女事主當晚已向親友投訴事件,翌晨看見丈夫的嘴唇時仍感惡心而憶起事件遂報警求助。潘被捕後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民主黨區議員潘志文涉非禮,女事主昨庭上作供,直指潘欺騙了她的信任。

被告潘志文(五十五歲)被控在今年三月六日於紅磡馬頭圍道某大廈的梯間非禮三十一歲女事主X。控方昨在開審前向法庭表示,X有抑鬱症又懷有六個月身孕,擔心看見被告會構成壓力影響身體狀況,故申請X可在屏風後作供獲法庭批准。

見夫嘴唇憶起感惡心

X作供指患有抑鬱症五年,需服食抗抑鬱藥及安眠藥,她原本以教琴維生,案發時則經營時裝店,現已停止工作。X指時裝店有漏水問題而弄濕新衣,惟管理處與業主卻互相推諉,X有感業主出租單位時未有說明漏水事宜,憤而拒交租三個月,業主後來向她追租,她經友人介紹下向被告求助,後問題獲初步解決。案發日下午二時,X到被告辦事處談及有抑鬱、丈夫曾失業及夫婦有爭執等,X稱想過離婚,被告則勸「唔好鑽牛角尖」。X又稱會請被告吃飯,被告笑說:「乜唔係你煮畀我食啊?」X笑言再約時間。

被告送女事主離開辦事處,至大廈梯間時握手道別,被告突將X拉向自己,並嘴對嘴親吻X,又將舌頭伸入X口腔內接觸到X牙齒,X大驚。被告吻了數秒後退開,向對方稱「唔好意思」,但指女事主好純、難以自控。未幾被告又兩度親吻她。當晚,X將事告知友人及家翁,但沒報警,翌日看見丈夫嘴唇,憶起事件大感惡心下決定報警。

辯方盤問時曾質疑X遭強吻、卻又沒有反抗,X解釋「驚到乜都諗唔到」,又形容自己「反應慢」,自言「好後悔冇『質』佢(被告)兩捶」。辯方又指根本無發生強吻事件,質疑X說謊,X聞言不禁飲泣道:「潘議員欺騙我嘅信任,好唔忿氣,明知受委屈都要上庭畀你(辯方)質疑。佢(被告)可以對我咁做,可以對個個都咁做!」

案件編號:KCCC 29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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