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裝修師傅橫行,業主如何自保?有驗樓師教路,為保障戶主利益,雙方應訂立清晰及詳細的合約,並以工作量為付款條件,免裝修師傅拖延完工。

在網上討論區,不少網友哭訴遇上無良裝修師傅,除工程爛尾外,有人於裝修旺季,師傅同時有幾單生意,致開工日一拖再拖;又有人遇上手工差的師傅,或判上判,結果要找人執手尾。

驗樓師詹濟南表示,戶主為自保,裝修前雙方應訂立清晰合約,詳細列明工程內容、完工日期,合約亦須列明按工作量而非日期作為付款條件,避免師傅不能如期完成工序。詹濟南指出,業主繳付的訂金已是預備買料的費用,裝修師傅在未完成合約中指定工序前,不應向戶主收取下期費用。

此外,戶主亦須確認承辦裝修工程的公司已作商業登記,有需要時,亦可聘請工程監督確保裝修師傅履行合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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