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租金津貼備受抨擊之餘,社署推出的「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亦被指計算苛刻。計劃原意為鼓勵健全綜援申請人克服就業障礙,早日覓得有薪工作以自力更生,但在現有計劃下,倘受助人收入多於四千二百元,其後的收入會被全數扣除,變相「做得多,扣得多」,令參與計劃的動力及誘因備受影響。

阿芳指「自力更生計劃」扣除入息比例偏高,變相「做得多,扣得多」。

現有安排下,失業綜援申請人會被安排參加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另有為單親家長(照顧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十二至十四歲)提供就業援助。單親媽媽阿芳為有關計劃受助人,與兩名就讀小學的兒子居於僭建天台屋,當兼職侍應的阿芳每月賺取二千多元,但會被扣除約八百元,「返工返成七十個鐘,賺埋啲錢都畀政府扣咗大半,真係捱得好辛苦!」阿芳慨嘆在此計劃下付出雙倍努力亦無助改善生活。

扶貧委員會早前終提出一項改善措施,將綜援人士非豁免收入部分儲蓄起來,當儲蓄金累積至資產上限的兩倍,即十三萬六千元,即獲全數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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