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特區政府遲遲未展開政改諮詢,但政界和民間已急不及待提出多個討論方案。其中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教授不知是否出於好意,預期中共不會接納公民聯署提名行政長官,故拋出政黨提名,令泛民建制各派有機會派代表落場參賽,但陳教授這樣做,恐怕是好心做壞事。事實上,香港目前並無訂立政黨法,現存所謂的政黨也只是透過慈善團體或有限公司註冊,其定義和權責皆無法釐清,又何來政黨提名?如果為此而立即展開政黨法的討論,其複雜程度絕不亞於一七年選舉行政長官的辦法,根本難於實行。因而在此刻提出政黨提名,效果就是混淆視聽轉移焦點,打擊市民爭取公民聯署之決心。

若論及政黨提名,真普聯正研究的其中一個學者方案,便建議民選的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可提名行政長官,在現時沒有政黨法的情況下,這已是最接近政黨提名的方案;但這方案也存在立會和區會選民代表比例不對稱的問題,而即使解決這問題,亦不代表需要放棄公民聯署。因為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必須確保不同界別的人士有路可循來競逐,兼顧公民聯署的雙門方案正可保障沒有政黨背景者入閘參選。

為了香港長遠的民主選舉發展,當然可以拿政黨提名出來研究,但現實是此刻才來探索何謂政黨,無助快將到臨的一七年行政長官普選之討論,只會令問題複雜化及讓「有心人」製造偽議題。就如譚惠珠早前說的,如果可以有政黨提名,是否可以有商界提名?然後不斷為此製造沒完沒了的爭論。其實要解決譚惠珠這問題非常容易,就是支持公民聯署。因為無論你是商界、婦女界、LGBT界還是ABCD界,都一樣可以收集提名參選,毋須在此刻糾纏政黨提名外是否有其他界別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