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政壇一直有傳,中共最高層有個不成文的「共識」——刑不上政治局常委,也即政治局常委本人或家屬若涉嫌貪腐,不可調查,更不會上刑。傳言說,這是鄧老爺子當年一句話定下的「規矩」。這個傳言之真假無從稽考,中共也絕不會做澄清。不過,這些年朝廷腐敗愈來愈嚴重,涉及的大案都是億億聲,涉及的高官貪腐都有「家族生意」背景。有幾單大案直指政治局常委及其親屬,但最後被拿下的,最高到政治局委員,他們是陳希同、陳良宇、薄熙來。

中共十八大前後,被「謠言」一再傳播涉嫌巨額貪腐的有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之家族,有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之家族。這之前,江澤民、朱鎔基、李長春、李鵬、李瑞環等也被「謠傳」家人涉巨貪。這些當今顯貴的家人都涉足生意,讓老百姓很難相信他們乾淨。

只是這些政治局常委及其家族沒有一個被查,大家也就更相信當年鄧老爺子一定有「刑不上政治局常委」的不成文規定。最高層為了「自保」,也都自覺遵守、堅決維護這個「規定」。

其實,查案辦案到政治局委員一級,乃政治鬥爭、權力鬥爭的結果。以中共目前的狀況,最多能承受住政治局委員因違紀、涉貪而下台的鬥爭震盪,再往上誰也沒有「鬥倒常委」的力量,也不敢承擔相關政治衝擊和後果,因此權爭的程度止於政治局委員下台。

今後這個局面會不會被打破呢?這取決於權爭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