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爆粗老師林慧思早前向警方報稱在社交網站遭恐嚇,原定前日到上水警署落口供,但最後「甩底」無現身。警方昨日應其代表律師、泛民立法會前議員鄭家富要求,專程派員到鄭的律師樓為林落口供。警方發言人表示,案件現列為刑事恐嚇案處理,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強調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不論涉事人有任何背景,警方都不會坐視不理,一定會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地處理。

警方昨派員到律師樓為林慧思落口供。

接近警方消息指出,任何報案人或證人,都有權要求在警署以外的地方落口供,而警方是否答應則視乎個別個案的情況而定,並需確保建議落口供的地點合適。

此外,有網民昨日透過美國白宮網頁發起網上請願,要求華府介入事件協助林慧思。根據有關準則,任何請願在一個月內得到十萬人網上聯署支持,白宮就必須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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