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
  • 有顧問公司公布全球最受尊敬國家及地區排名,中國貼近榜末的伊朗,加拿大則排第二位,前此三年加國都是第一位。如此受尊敬的加拿大,社會上有一項對新移民非常不利的普遍現象:僱主在招聘職員時,可以公開要求申請人必須有加拿大工作經驗。加拿大是很注重平等人權、注重反歧視的國家,但上述要求並不視為對新移民的歧視。試想如果所有僱主都有此要求,新移民就永遠不會有加國工作經驗,即是永遠不能受僱。受此限制的新移民,大多去做不必受僱、不支薪資的義工,從而取得加國工作經驗,克服難題。

    香港平機會和反對派中的左膠想通過修例,將大陸來港新移民和香港公民在待遇上一視同仁,基於居民身份的待遇差別將被定為歧視;僱主要對招聘要求提供合理解釋,否則會觸犯歧視法被定罪;大陸新移民在未成為香港公民前,要享有香港公民權利,包括福利、投票權和擔任公務員的權利。這不禁令我失笑,若新移民所有權利及待遇都和香港公民一樣,何以還有新移民及香港公民之分,豈不是新移民一入境就給予香港公民身份更名實相副。

    加拿大作為備受尊敬國家,實行高福利制度,很多人說它才是社會主義國家,但它不認為新移民和公民應有同等待遇。它的新移民是它應自己需要挑選的,香港沒得挑選,倒要新舊平等,有理嗎?

    蘇賡哲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