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度佳節,真的要破壞環境?中秋時節,燈籠、蠟燭和螢光棒都被視為必備。其實除了螢光棒會破壞環境外,若不留神,燈籠和蠟燭的火種也可以造成嚴重的破壞。法律界人士指,貪玩拋擲螢光棒上樹或引致火警隨時觸犯法例,市民勿樂極忘形。

沙田中央公園的溝渠內可看到隨意丟棄的螢光棒,職員難以清理。

維園的垃圾桶已超出負荷,垃圾堆積在旁邊。

「如果你明知螢光棒內含有嘅化學物質會危害樹木安全,但都照拋上去,已經有問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假若在知悉化學物質的損害仍拋到樹上的話,便屬蓄意破壞。另外,記者在大埔海濱公園採訪期間,草地上幾名少年男女的燈籠突然燃起,波及旁邊的雨傘後再蔓延到草地。雖然旋即撲滅,但已令在場眾人膽顫心驚。事實上,草地相當易燃,把正燃燒的燈籠或蠟燭置在草地上是極危險的做法。

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都不得移去、切除及改動遊樂場地內的泥土、草皮或植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日。陸偉雄指,雖然因不小心而損害草地毋須負上刑責,但若有證據證明是蓄意而行,便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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