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日,泛民議員在前往深圳會見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和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商討政改前夕,宣布聯署「政改承諾書」,表明若政府最終推出的政改方案不符合「國際標準」,即有不合理限制,泛民議員便會否決有關方案。

報載泛民「飯盒會」召集人馮檢基稱未能聯絡上區區,故沒有參與聯署。然而,區區雖然不在香港,但手機長開,期間也沒有收到任何口訊及文字短訊。反而在他們的記者會後,收到了不少記者電話查詢。

從泛民議員在記者會的言談,人們恐怕會懷疑,究竟承諾書能有多大約束力?例如公民黨毛孟靜議員指,「國際標準」肯定包括公民提名;街工梁耀忠議員卻稱,三軌方案也包括提名委員會;而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梁繼昌解釋何謂「國際標準」時,有提及投票權及被選權,卻遺漏了提名權。到底公民提名是否「國際標準」?泛民似乎沒有共識。

人們不會忘記年初「佔中行動」在「商討日三」前,曾委託一些法學專家,選出十五個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方案,最後連民主派中最保守的「湯家驊方案」,甚至「反佔中」組織「幫港出聲」發起人何濼生的方案,都能夠入圍。請問二十六位有份參與承諾書聯署泛民議員,是否也接受上述兩個「符合國際標準」的方案?

區區的立場很簡單:二○一六年立法會全面直選,取消所有功能議席;一七年公民提名普選特首,如特區政府明年中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政改方案不是這樣,便投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