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自稱幽默遭同學當小丑
八鄉橫台山十九歲青年涉夥友弒父傷母案,昨於高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稱,自初中已受校內師生注目,他走「幽默搞笑」路線卻換來同學嘲笑,圖改變形象但不被同儕接受,只好「繼續扮小丑」。被告指曾登記十多個MSN帳戶,用來跟自己及朋友溝通,當中曾談及如何殺父母;又指曾在家中裝置攝錄機作記錄,「發現有唔係屬於自己」的異常行為。
被告霍立賢昨出庭自辯。
被告霍立賢,被控於去年三月十六日,與友人陳明天(二十歲)謀殺父親霍禮池及企圖謀殺菲籍母親Fok Irene G。陳於早前已經承認謀殺罪。被告出庭作供稱,二○一二年八月文憑試放榜,因成績不理想遂赴台灣讀書,但逗留一個月便回港自修。同年他曾拍拖,並帶女友回家見父母。
讀中三已自覺不妥
被告指中學時,與同學關係「時疏時近」,因受學業及人際關係困擾,長期感到很大壓力,他舉例指「在學校過咗一日,但我唔知嗰日做過啲乜」。在中三時已覺不妥,至一二年時不妥的感覺特別強烈。由於他一直給人印象「好堅強」,故他無將「問題」告訴家人或師生。
被告稱,自中一因常在學校舞台「曝光率高」,故全校師生都關注他的舉動,但其實同學只當他是「小丑咁玩」。他解釋:「因為我行嘅風格比較幽默搞笑,所以不斷有同學喺背後嘲笑我」。為改變形象,他曾參與學生會、擔任風紀等,「但佢哋都接受唔到咁樣嘅我……遂繼續喺佢哋面前扮小丑」。
擁15個MSN帳戶
被告透露曾同時擁有十五個MSN帳戶,除當中兩至三個由他登記外,其餘不知由誰登記,惟該些帳戶列表上的朋友他亦認識,他曾問該些「不知由誰登記」帳戶的使用人身份,對方各有答法,會透露來自甚麼國家及居住地點。被告表示有次開電腦,見其中一個帳戶正跟同學談論如何殺他家人,他意識到該帳戶的使用者其實是自己。他又指曾在家安裝攝錄機,翻看片段時「發現有唔係屬於自己嘅舉動」,包括家中出現不是出自他手筆的山水及人像畫。
政府高級化驗師李敏薇作供時,向陪審團展示被告案發時所穿的睡衣褲及所用的刀,均染有女事主、男死者及陳明天的血漬。她推斷有關血漬並非由其他地方濺上,而是由被告與上述三人接觸所致。
案件編號:HCCC 4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