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導遊事件翻版 旅遊業亂象不止

大年初三赤口,中國傳統習俗認為是日最易招惹口舌是非,本港昨日上演的一幕導遊與旅客全武行,可謂「應節」得很。

有參加旅行團遊港的安徽旅客,因不滿被強迫購物憤而罷買,懷疑遭女導遊辱罵是狗,更恐嚇「不購物就返不到深圳」、「你這數天不開心,你們這一年都不會開心」,雙方大打出手,最後多人被捕。前有阿珍罵客,今有導遊旅客對打,本港旅遊業烏煙瘴氣,醜聞不絕,臭名遠播。

事實上,比起阿珍事件,今次情節更嚴重,更惡劣。如果說阿珍的「今世不還下世還」尚算斯文,那麼惡導遊罵旅客是狗,簡直是人格的侮辱,至於「不購物就返不到深圳」云云,更有恐嚇之嫌;再說,阿珍始終是君子動口不動手,今次雙方不僅動口,更兼動手。難怪旅客炮轟,這種事情在內地也不容許,呼籲當局嚴肅處理。

旅遊業議會早前規定內地組團旅行社與香港接待社簽署合同,列明團友在港的購物地點及購物次數等資料,旅行社及導遊均不得強迫旅客購物。但事實上,今次涉案團員在深圳報團前,已再三詢問旅行社行程會否以購物為主,獲對方在收據上列明不會強迫購物,才放心報名,豈料到港後連續兩天分別被安排到旺角及土瓜灣定點購物,結果終於出事。亦有旅客表示,來港後先後換過多個導遊,顯示有人涉嫌違反「一團一導遊」的規定。強迫旅客購物醜聞禁而不止,不啻狠狠摑了旅議會一巴,再次證明單靠行業自我規管,根本無濟於事。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宰客欺客醜聞,「購物天堂」美譽已蕩然無存。令人遺憾的是,港府始終不願正視問題,一再將監管責任推卸給業界,自己則當其甩手掌櫃。平心而論,旅遊業議會並非毫無動作,這幾年推出的措施不少,可惜你有你出招,他有他欺客,如今甚至發展到導遊與旅客毆鬥,可見情況已瀕臨失控。

眾所周知,強迫購物事件之所以不絕如縷,癥結之一是團費過低,羊毛出在羊身上,旅行社的成本自然要靠強迫購物收回;更何況,部分旅行社東主自設店舖,再安排團友光顧謀利,這幾乎已是公開的秘密,要求業界自律,杜絕強迫旅客購物的歪風,實無異於與虎謀皮。

在這種情況下,儘管每次發生旅業醜聞,旅議會例必風風火火,大張旗鼓地調查一番,但到頭來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有旅行社多次違規,至今仍然毫髮無損;阿珍事件鬧得滿城風雨,旅議會起初怯於輿論,一度宣布吊銷阿珍的導遊證,後來又「減刑」至停牌半年,公然放生。

近年來,社會上要求政府加強對旅遊業監管的聲音此起彼伏,內地和澳門等地早就設立了專職機構,加強統籌,落實規管。反觀港府對旅遊業闊佬懶理,放任自流,對各種亂象視而不見,這可以說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

諷刺的是,港府在監管旅業方面無所作為,但與旅遊業有關的機構卻令人眼花繚亂。既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和旅遊事務署,也有支公帑的公營機構旅發局,還有業界自律組織旅議會,名目繁多。可惜,三個和尚無水食,到頭來旅遊業依然是無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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