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僭建須重典 勿再雷大雨點小

本港僭建物氾濫成災,屋宇署自二○○一年四月起推行「違例建築物執法政策」,整項十年計劃將於今年三月底完結。作為延續,發展局又提出多項新措施,揚言採取更嚴厲手段打擊僭建物。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相關措施包括修改法例,賦權屋宇署入屋檢查違例建築;改變現時視乎僭建物有否即時危險作分類的做法,一律發出清拆令等等。為了配合新措施,當局會委聘顧問進行全港僭建物點算,製作電腦資料庫,並會在下月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出重組屋宇署,包括增加人手及資源、優化工作流程及檢視架構。

僭建物屢禁不絕,嚴重威脅市民安全,當局固然應該嚴厲打擊。問題是,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觀乎當局修改法例、建資料庫、增加人手,擺出一副雷厲風行的架勢,但相關措施是否真的能夠落到實處,發揮應有作用,人們不無疑問。

正如有人質疑,港府對於打擊僭建物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甚至對違規現象視而不見,見而不理。日前有觀塘居民反映,所住的大廈天台僭建物林立,部分業主甚至將天花打通自製複式單位,違規情況十分嚴重,但屋宇署多年來未有取締,僅將違規物業釘契了事,而相關物業在市場上不乏成交,甚至因為僭建天台屋而增加吸引力,可見被當局視為「撒手鐧」的釘契全無阻嚇力可言。

令人難以想像的是,屋宇署竟坦然回應,指涉事大廈早於○四年已被納入「大規模清拆行動」,惟天台僭建物並非伸建於大廈外牆,不在清拆行動範圍之內。但驗樓師踢爆,看似沒有即時危險的僭建天台屋,其實隱藏極大風險,以「打通天花」為例,由於工程未經專業人士計算,隨時損及樓宇橫樑,導致塌樓事故。事實上,由多年前的食肆招牌砸死人事件,到去年的馬頭圍塌樓慘劇,涉事僭建物及樓宇皆被屋宇署檢定為「沒有即時危險」。

清拆行動名不副實,釘契物業照買照賣,就是港府處理僭建物的真實寫照。如今港府推出新措施,將會對所有僭建物發出清拆令,雖然有所進步,但是,如果執法人員依然消極被動,業主拒絕清拆僭建物,當局又有何對策呢?

其實,漠視現存僭建物還不是最惡劣的,最離譜的是接到投訴依然闊佬懶理。港島嘉輝花園天台有一個新僭建物,大廈法團由該僭建物砌第一塊磚起已開始向當局投訴,詎料前後足足一年多,屋宇署竟然袖手旁觀,一直沒有出手制止。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當局對僭建問題虛應故事,以致違規業主為所欲為,舊僭建物仍未拆清,新僭建物又拔地而起,問題何時才能徹底解決?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歸根究柢反映的都是同一個事實──僭建物屢禁不絕,不是因為欠缺法例管制,而是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長期對非法僭建行為隻眼開隻眼閉。這種敷衍塞責的官僚作風一日不改,無論港府訂立多少法例也是形同虛設,無論提出多少建議也是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