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九月二十六日發生學生衝擊公民廣場事件,為佔領運動揭開序幕。警方其後起訴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現任秘書長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三人,控以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等四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控方指黃於當晚集會完結後,在講台上呼籲群眾衝入公民廣場,自己亦隨即爬欄進入廣場,羅則接力上講台着眾人圍堵政總,周其後亦爬欄進入,三人事後被捕。

被告依次是黃之鋒(十八歲)、周永康(二十五歲)及羅冠聰(二十五歲),均報稱學生。其中黃及羅否認在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在港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導致他人害怕社會安寧遭破壞;另外黃與周否認在同日參與上述非法集會。控方指三人無案底,而事件中共有十二名保安員受傷。

警長任浩忠供稱,事發晚上十時半,見黃之鋒離開講台爬欄進入公民廣場,跳落地時一度眼鏡飛脫鼻樑擦傷,任與兩名警員上前制服黃,阻止黃衝向旗杆,多名警員加入支援,最後將黃帶離現場正式拘捕;而羅及周亦在二十七日下午在現場被警方拘捕。

辯方質疑三警互抄襲證供

辯方盤問署理警長徐明威及另外兩名警員時,指三人在前年九月二十八日所錄的書面供詞,大部分內容和字眼幾乎一樣,連分段也一樣,質疑各人證供是否「你抄我,我抄你?」三警均否認抄襲,對於證供如倒模般,各人分別答:「唔知道」、「正常」及「不感驚訝」,但坦言未能解釋原因。

其中警員梁益彰的書面證供顯示,他是在○四年加入警隊,事發時與署理警長及警員14906一同執勤;惟14906是梁自己,他其實是○二年加入警隊。辯方質疑梁根本是照抄同僚口供才出錯,梁否認,堅稱只是一時寫錯。

案件編號:ESCC 27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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