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單車泊位短缺,鐵騎士「焗違泊」。電單車泊位不足問題遍布香港各區,有居於黃大仙區的車主指區內車位僧多粥少,以致長期爆滿,違泊情況比比皆是,不滿政府部門未有正視市民需求。區議員要求運輸署盡力物色土地增加泊位,滿足市民需求,同時亦可杜絕違泊情況。記者呂諾君、蘇敏婷報道

摩士公園游泳池橋底的泊位外見有電單車停泊,被質疑為何不一併劃作泊位。

張先生指區內泊位不足,迫於無奈要在街上違泊電單車,因而不時獲發告票。

「平日喺呢頭揸住電單車周圍去,但啲車位全部爆晒,咁我哋部車應該擺去邊?」居於黃大仙的張先生平日多以電單車代步,指黃大仙上、下邨一帶路邊電單車泊位嚴重不足,衍生違泊問題。張指部分車主已將電單車泊於橋底及後巷等較僻靜的位置,以免阻礙行人和交通,惟仍難免被「抄牌」。

記者曾到區內多個電單車泊位了解,發現大部分均告爆滿,其中於睦鄰街遊樂場及黃大仙中心外,部分泊位更已「一位兩泊」及泊出界線外,而近摩士公園游泳池的泊位位於天橋底,雖該處只有數個泊位,但其他可用空間亦被車主加以「善用」,停泊逾十部電單車。

警方發言人表示,過去一年在上址共發出了四百五十五張定額罰款告票檢控違泊電單車,又指會繼續巡查有關地點及按情況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運輸署發言人證實,過去一年共接獲三個就上址電單車泊位的相關反映,而該署過去兩年亦曾在區內增加電單車泊位,包括在睦鄰街遊樂場對開的沙田坳道及睦鄰街迴旋處共增加十二個泊位。

發言人又指會適時推行措施增加電單車泊位數目,包括透過批地條款、在私人發展項目內要求提供適量公眾泊車位,物色土地作臨時停車場,監察臨時停車場的使用情況、並在續約時訂明只可供某種車輛使用,以及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加設路邊泊車位。

促搵地增泊位

黃大仙區議會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委員沈運華稱,區內電單車泊位的確經常爆滿,認為該區地少人多,泊車位亦較少,促運輸署盡力物色土地,加劃車位,「其實地方就一定有嘅,取決於係咪有決心去搵!」沈運華又指,大部分電單車車主都較自律,會避免將電單車停泊於繁忙位置,希望部門執法時情理兼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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