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寬頻前年收到一名客戶要求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直接促銷後,仍致電留言邀請該客戶以優惠價續約,因而被控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規管直接促銷的條文。案件早前審訊時,香港寬頻辯稱只是提醒該客戶合約即將完結,裁判官昨裁決時批評:「提醒續約只係開場白,真正目的係介紹續約計劃」,判香港寬頻罪名成立,罰款三萬元。本案是自前年四月相關條文新修訂後首宗定罪個案。

香港寬頻發言人在庭外稱對判決很失望,明言打算盡力上訴。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稱,期望這次定罪及判罰起到阻嚇作用。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錦卿昨親身到庭旁聽,她說,自條例修訂後,收到直接促銷的投訴個案共五百零九宗,其中四十四宗已轉介警方刑事調查,當中連同本案共五宗已作檢控,涉及美容行業、保險等被告公司。

被告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否認一項「資料當事人可要求資料使用者停止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罪。被告辯稱職員純粹想提醒客戶合約將到期,免被投訴,而介紹續約計劃也不等於直接促銷。裁判官質疑解釋牽強,認為客戶簽合約時早知合約到期後會被收取正價費用,即使提醒客戶,也可寄信通知。

辯方雖聲稱已實施提供講稿、抽樣監聽等措施防範職員促銷,裁判官翻看過講稿,指被告向所有客戶提醒續約只是開場白,目的是想向客戶介紹新的服務計劃,構成直接促銷。裁判官稱,被告每九十次致電客戶,最多只監聽一兩次,措施「只係蜻蜓點水、敷衍了事」,故判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TWS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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