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一間拳館發生男教練涉嫌非禮女學員案,患有抑鬱症的女事主去年聽從醫生建議多做運動,遂以七萬多元買泰拳健身中心的六年會籍,她在首天「一對一」試堂後再簽下價值逾十一萬元的兩年私人教練會籍,但負責試堂的教練在她臨離開時給她「愛的擁抱」,從後用雙手熊抱她,她感到胸部被壓,啞忍至十一月抑鬱症病發時終向醫生訴苦及報警。涉案教練昨在東區法院被裁定非禮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十七日裁決,他獲准保釋。

被告陳漢明否認非禮女事主。

三十三歲被告陳漢明(Jack)事發時在中環域多利皇后街的Hayabusa泰拳健身中心(下稱:拳館)任泰拳教練,他否認去年七月二十九日在拳館內非禮三十多歲女事主X。

手臂壓胸三秒

任學校職員X供稱,案發晚上六時半她到拳館接受被告負責「一對一」泰拳試堂,完成後被告帶她入一間房,與另兩名男職員Max及Ivan游說她再買價值十一萬多元的兩年私人教練會籍,Ivan提議她向銀行低息貸款,X感「困住轟炸」及有威逼感,至晚上十時簽約,以提款卡付一萬多元及簽十萬元欠單。

X稱,她離開時被告稱要給予鼓勵,突從後雙手熊抱她,X覺胸部遭被告的手臂壓了兩至三秒,她感害怕震驚,被告卻說:「呢個係愛的擁抱。」X回應:「我覺得似畀人非禮多啲!」X回家後擔心「如果堂堂都係咁點算」,故不再上堂,至十一月中她首次向醫生提及非禮事件,在醫生鼓勵下報警。

辯方盤問時指X只想追回已交學費,並對被告的動作過分敏感,又問X是否身材豐滿令被告不經意觸碰到,X回應「我唔知佢點諗」,但承認今年五月已透過消委會成功追討學費。被告自辯時則否認非禮X,堅稱只用右手拍右肩鼓勵她。

案件編號: ESCC 22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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