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佳添
【本報訊】身兼樂隊「Black Box」成員、曾多次替歌手古巨基監製唱片及作曲的音樂人張佳添,疑因照顧女兒問題與女友爭執,並在女友住所的後樓梯將對方推落地及掌摑她,令女友面部、手臂及大小腿均受傷。張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張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日續審。
被告張佳添(四十四歲),被控於今年四月十九日,在鰂魚涌逸樺園一單位襲擊女友張佩詩。女事主張佩詩於澳洲出生,來港三年,與被告育有一名兩歲女兒,被告每周到事主家中留宿三晚,事主與女兒同在上址居住。
被指去年曾動手
事主供稱,當晚八時許,她要求被告為女兒貢獻更多時間及餵女兒食飯,惟被告反應勉強,只坐在梳化玩手機,並說:「妳應該停止控制我。」及後爭執升級,被告用手推她肩膊,又用雙手捉實她前臂。由於被告在去年八、九月打過她,曾承諾以後不再犯,故她當時想報警。
但是被告衝出電梯大堂,再走到後樓梯位置,事主尾隨叫被告不要離開,卻遭被告轉身推落地。事主初時以為被告跪低是要扶起她,詎料被告大力打她的臉,並失控大聲叫喊,之後不知所終,事主到警署報案及入院驗傷。
辯方盤問事主時則指被告有餵女兒食飯,但遭事主嫌棄餵得慢,被告只曾掌摑她,沒有其他暴力行為,反而事主捉實被告手臂及扯爛被告身穿的T恤;事主對此否認。
案件編號:ESCC 15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