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現行的《旅館業條例》,民政事務總署發出旅館牌照前,只會考慮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是否有違大廈公契則不在考慮範圍,故不少持牌賓館設於只准作住宅用途的大廈內。直至二○一三年底發生北角五洲大廈火警,再次敲響警號,民政署始建議修例。有立法會議員歡迎修例,認為可減少對大廈其他居民的影響。

北角五洲大廈前年發生三級火警,一名女遊客死亡。(資料圖片)

設有多間賓館的北角五洲大廈,二○一三年底發生三級火警,一名來自新加坡的女遊客死亡,意外引起各界關注無牌賓館,以及設於民居內的賓館安全。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亦就港府規管旅館業制度主動展開調查,公署表示不時接獲市民投訴,指民政署濫發旅館牌照,未有考慮旅館對大廈居民的滋擾,或是否違反大廈公契。

議員倡活化工廈安置

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出,經營賓館對居民生活造成滋擾,認為修例可以減少對其他居民的影響。郭偉強建議政府可以為受影響的持牌賓館尋找合適的地點,讓它們能繼續經營,「政府依家成日講活化工廈,可唔可以考慮容許呢啲賓館開設喺符合安全嘅工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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