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度富商與兩友於前年年底被誘騙來港洽談出售印度物業時,遭多名巴基斯坦男子涉綁架及搶劫逾千萬港元,事後五名巴漢被控,案件在高院經審訊後,四女三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五個多小時後,分別以一致或大比數裁定五名被告綁架罪成立,但一致裁定其中三名被告的搶劫罪不成立,法官將案延至今午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

印度富商Manmohan Singh Mangat在審訊期間曾來港作供。(資料圖片)

第三被告Muhammad Rizwan被法庭下令收押候判。(資料圖片)

第五被告Mahmood Arshad被裁定綁架罪成。(資料圖片)

首次被告潛逃

五名被告依次是Mohammad Asif(三十四歲,無業)、Ehtisham Dawood(二十六歲,運輸工)、Muhammad Rizwan(三十一歲,無業)、Muhammad Saqib沙智雲(四十一歲,司機)及Mahmood Arshad(二十六歲,無業)。首、次被告開審前已棄保潛逃,昨在缺席下裁定綁架罪成;第三、四及五被告被定罪後,需還押看管。五人被控在一三年十月二十五至二十八日間,在港將三名印度男事主Manmohan Singh Mangat(五十七歲,商人)、Satwinder Singh(三十七歲,銀行經理)及Gurinder Singh Gill(四十九歲,律師)以武力禁錮,意圖取得贖金。首、次及第四被告另被控於同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沙頭角的大塘湖回收場搶劫Manmohan的三萬盧比(約四千港元)及手機等物。

案件編號:HCCC 278/14,HCCC 1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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