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學美容事故頻生,責任誰屬分不清,醫療儀器使用亦欠規管。立法會昨討論美容服務規管及發展,多名美容業界代表不滿港府傾向將介入程序交由醫生處理,對美容業界認識不足卻否定其專業水平,「等於佢根本同我冇發生過性關係,但周圍唱我性無能!」立法會議員黃碧雲直斥政府規管醫療儀器及程序立法慢如龜速,無部門肯負責。

促設美容師認證制度

出席會議的醫學界及美容業界代表均贊成規管介入程序,惟政府應盡早釐清醫療、美容程序的定義。香港美容出版社有限公司總編輯葉世雄認為,醫學美容是高發展潛力的行業,每年生意額達三百億元,業界使用醫療儀器的培訓充足,卻遭政府否定。

有醫療儀器供應商更質疑,美容業界對儀器認識比官員及醫生更深。香港美容業管理及發展協會會長馬英琴則認為,不能夠將美容強行歸納為醫學,要求政府設立美容師認證制度,令到行業專業化和更具認受性。

香港醫學專科學院支持入侵性程序應由專科醫生負責。消委會表示,至今共接獲六十二宗與釋放能量儀器相關的投訴,六十一宗由非醫生處理,故認同涉及醫療儀器的介入程序需要規管。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會盡快就規管進行諮詢。

有婦人接受通經絡療程後死亡,再揭露醫療儀器欠規管的問題。衞生署署長陳漢儀昨表示,初步規管方向是根據國際標準,將醫療儀器分四級,一級屬最低風險毋須註冊,二級以上需註冊,儀器生產商和入口商都要領牌,要向規管當局通報事故。至於釋放能量儀器規管,當局會聘海外顧問評估,再諮詢業界,初步傾向規管模式似現行藥物規管制度,發生事故須向當局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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