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於去年底起,先後要求多名申請公屋失敗及已退休的基層員工遷出宿舍,恐令他們與家人無家可歸,結果引發集體訴訟潮。繼一名退休消防總隊目早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後,昨日再有五名退休消防處基層員工就此事,興訟挑戰消防處和房委會的決定,是違反他們的合理期望和《基本法》;代表他們入稟的律師更要求法庭一併聽取六宗案件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案件暫未作排期。

宿舍逼繳市值租

五名申請人分別是退休消防總隊目吳家祥(譯音,下同)、退休消防隊目陳漢傑、黃君良、吳耀培及退休救護員鍾國文;答辯人是消防處處長及房屋委員會。申請人受僱於消防處達三十一至三十三年,先後於一一年八月至一二年三月期間退休。他們現時與家人分別住在牛池灣、秀茂坪及將軍澳的紀律部隊宿舍,他們曾申請公務員配額公屋但未能成功。

消防處要眾申請人在今年六月十五日至八月二日期間遷出宿舍,否則要他們繳交宿舍的市值租金,估計月租一萬三千至一萬六千元不等,而吳更已在今年三月起,要付市值月租一萬三千元。

申請人現要求法庭撤銷房委會否決他們公屋申請的決定、撤銷消防處要他們遷出及交市值租金的決定、並要求在有判決前暫緩遷出的命令。消防處及房委會均回應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AL 107-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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