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受騙購買假車保,除蒙受金錢損失外,更會因而惹上官非。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如車主無購買有效的汽車第三者保險,於道路上駕駛汽車,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一萬元,車主亦會被罰停牌最少十二個月,「相關法例嘅執行非常嚴謹,所以即使車主係因為受騙,而無買到有效嘅第三保,都唔會打得甩,最多只可以當作求情理由,但基本上最少都會被罰停牌一年。」

陸偉雄

另外,車主如於無有效第三保期間,遇上交通意外,更可能面對巨額索償。羅少雄指,現時於本港購買的汽車保險,最高可負擔一億元的人命傷亡賠償,以及最高二百萬元的財物損失,「如果無有效第三保,呢筆錢就要由車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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