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得就拖,卸得就卸,向來係港府施政作風,市民早就見怪不怪咯。之不過咁,醫學美容接二連三發生事故,當局規管依然歎慢板,咁就唔同講法嘞,人命關天,到底仲要搞出幾多條人命,港產官僚先至肯做嘢呢?

唔係講笑,三年前嘅美容毒血針事件引致一死三傷,揭露醫學美容無王管嘅亂象,當時港府信誓旦旦要立法規管,點知話口未完,又先後發生兩宗抽脂傷亡事故。其中一位抽脂死亡個案嘅家屬尋日出來伸冤,指事發至今已經一年,當局依然未能查明真相,未有人需要負責,親人死得不明不白,質問港府係咪想悲劇不斷重演。協助家屬嘅立法會議員亦批評當局由檢控到規管都係採取拖字訣,完全不負責任。

咁又係吖,當局不負責任,簡直係靠害。呢,日前又發生一宗好媽媽電療猝死嘅不幸事件,今次雖然唔係醫學美容,但性質大同小異,都係掛羊頭賣狗肉,以保健理療為名,行醫學療程之實。當局冇監冇管,令呢類涉及高風險醫療程序嘅美容場所遍地開花,消費者根本無所適從,只能望天打卦嘅咋。

最離譜嘅係,港產官僚踢一踢先識郁一郁,每次出事都話非常關注,風頭過後就冇咗件事。淨係規管醫學美容咋,因為美容業界有阻力,一直得個講字,直到去年先至發出一份冇法律約束力嘅指引區分醫療與美容行為,要求業界自律喎,咁同無牙老虎有乜分別吖?至於醫療儀器註冊管制措施,更因為難以喺法律上界定何謂「醫療程序」而遲遲未有下文,家陣連相關研究報告都未展開,遑論諮詢同立法。

可能畀人鬧得多,當局終於知衰啩,食衞局局長高永文話喎,絕對唔會不了了之,正朝着發牌規管方向做立法研究,日後凡涉及高風險醫療程序嘅處所都必須領牌。問題係,當局做嘢拖拖拉拉,發牌規管都唔知仲要等到何年何月。再講吖,家陣呢段規管「空窗期」事故不絕如縷,當局連根據邊條條例起訴涉事人都唔清唔楚,你話受害人係咪死得冤枉吖?

官不殺伯仁,伯仁因官而死。正因為港產官僚無能失職,長期放任自流,至搞到亂象叢生,唔止美容醫療不分,保健醫療同樣界線模糊。愛美係人嘅天性,美容並無對錯之分,消費者最緊要小心選擇,千祈唔好要靚唔要命吖,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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