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還在罵警察暴力執法、巴不得他們立即消失的佔中搞手們,現在又掛念起警察來了。他們認為在與反佔中者對陣,寡不敵眾、人身安全受威脅時,現場的警察人數太少,也沒有盡力幫助他們。今時今日,當警察真是不容易呀,必須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稍不稱意就捱罵。

看到不少示威者在批評,為何警方不執法?是的,警方必須執法,但道路被堵,車輛過不來,警察想救都來不及。最關鍵的是,佔中霸佔街道、擾亂市民生活,違法在先,因此激起不少民憤,沒有佔中,就沒有反佔中,必須搞清楚前後因果。警察要執法,首先是對佔中者執法,實施清場,還市民道路使用權。

有些人自家不守法,卻一味高調批評別人犯法,簡直是賊喊捉賊。如果警察只對這部分人執法,對那部分人不執法,便是雙重標準,難道高舉民主、普選的旗幟,就能超越法律之外,就有為所欲為的特權?

一位學法律出身的立法會議員質問,港府是否失去管治的意欲?不錯,社會陷入無政府狀態,港府無能、窩囊,是抵鬧,但孰令致之?還不是你們這班人唯恐天下不亂?香港無王管,你們不就是始作俑者?

還有一位私家醫生在診所外掛牌,揚言不歡迎警察來求醫,因為他們對示威者施放催淚氣體。喂,醫者父母心,不管求助者是甚麼身份,即使是流氓、無賴、殺人犯,醫生都有義務施以援手,決不能因個人好惡而拒諸門外,這是為醫者的基本道德。試想想,如果醫生因為討厭警察而見死不救,袖手旁觀,一旦醫生面對人身安全威脅時,警察是不是也有大條道理如法炮製,拒絕出手?社會豈不是亂了?

這些道理本來很簡單,可惜有些人只問立場,不分是非,以為自己掌握了宇宙真理,是高等人類,而別人都是傻瓜,是低等人。佔中行動得不到主流民意支持何足為奇,也必以失敗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