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首被告馬海榮(前)兩案共被判囚八年半。(資料圖片)

    【本報訊】兩名內地漢夥同四名港漢,去年五月二十八日帶備長刀、勞工手套及膠索帶等工具,企圖搶劫觀塘鴻圖道南洋廣場一間公司貨倉內,共值逾四千萬元iPhone及平板電腦產品,惟警方接獲線報一早到場埋伏,六人當場被捕。六名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搶劫罪名,昨在高院被判囚五年四個月至八年半。

    六名被告依次為馬海榮(五十一歲)、梁修北(五十六歲)、趙景亮(二十五歲)、卓啟超(三十一歲)、潘明浩(三十歲)及鄒偉龍(二十九歲)。從內地來港犯案的首被告落網後,被揭發涉及另一宗同類劫案,他早前另外承認一項搶劫罪,就本案及前案共被判囚八年半。同樣被招攬由內地來港犯案的次被告,被判囚六年;其餘被告則被判囚五年四個月。

    案件編號:HCCC 534、5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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