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年僅十一至十三歲男童,集體離家出走,情況較為罕見。有資深社工估計他們可能是因為「貪過癮」,又或者與家人「嘈交」後出走;不過,三童身無分文,又沒有經濟能力,擔心他們會被不法分子招攬利用,淪為犯案工具。

罰扣零用或有反效果

資深社工陳鑑銘指出,青少年及兒童離家出走,很多時是因為一時貪玩,與朋友三五成群流連街頭,或到友人家打機,甚至選擇在網吧消遣留宿。

不過,由於他們尚未有能力搵錢,離家出走必須解決食宿問題,故此青少年離家出走後「跟大佬」的情況十分普遍,因「大佬」會讓他們「黐飲黐食」,甚至提供「藏身」之所,惟代價卻是在威逼利誘之下從事販運私煙、毒品等不法勾當。

陳續稱,與家人關係欠佳及溝通不足,亦是青少年離家出走的導火線之一。他解釋,很多時子女向父母提出要求,是渴望得到批准及令父母安心,家長應嘗試理解這些要求背後的原因,耐心尋求合適解決方法,若盲目反對,只會影響子女情緒,令他們心生怨恨。

另外,面對子女「唔聽話」時,不少家長都愛以扣零用錢作懲罰,陳認為這並非理想做法,原因是當他們山窮水盡,很可能會以身試法,如食「霸王餐」甚至到店舖盜竊,故此家長應多與子女溝通,了解他們的需要,不要一下子否定或責難,令父母與子女關係水火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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