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歲女童從親人處帶了一些衣服回家,惟入屋後她只顧擺放衣服沒有鎖好大門,結果遭一名五十八歲地盤工尾隨闖入單位,並涉嫌將她強姦,其後地盤工又多次致電威脅女童要「搞你屋企」,逼對方開門讓他入屋,結果女童於個半月間再四度被姦。直至女童母親獲街坊告知經常有陌生男人進入其單位才揭發事件及報警。涉案地盤工被控五項強姦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被告張行被控於今年二月十四日至四月二十二日在天水圍某處五度強姦十四歲女童X。控方昨播出X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紀錄,X指因父母要工作,故她經常獨自一人在家。她在港島區一間中學讀書,雖然她不認識被告,但早上搭巴士返學時,常見到被告在等候同一架巴士,她亦常遭被告打尖排在前面令她沒位坐,X又說不時見被告在她所讀學校附近球場地盤剷泥,故對他很有印象。

X稱,今年二月十四日晚她拿着一篋衣服從外婆處回家,她入屋便把衣服放睡房,當時只關上大門,沒有鎖上大閘,惟稍後便發現被告已站在客廳,並捉着她雙手,脫光她的衣服。X曾反抗,但被告卻稱:「你唔使旨意報警,我識得好多人。」隨即推X到梳化上,繼而強姦她。X指見到被告陰莖很短及很細,被告完事後穿回褲子,並給X五百元,但X拒絕接受,被告遂取回款項。被告離開時警告X不要報警,否則「搞你屋企」。

街坊告訴事主母始揭發

翌日X手機收到被告來電,被告指X每次接到他電話後均要開門讓他入屋,否則「搞你屋企」。被告於三月六日致電X要她開門,並再入屋強姦X,事後又給她一百元,但X沒有收下。

控方指被告於三月十四日至四月二十二日再三度進入X單位強姦她,直至四月尾有街坊告訴X的母親指經常有陌生男人進入其單位,母親詢問X後揭發事件及報警。警方之後與X在巴士站等候被告出現,最終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HCCC 3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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