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賤男網上結交智障少女騙色盜財。一名男子透過網上社交網絡,結識二十二歲智障女子後,登門入室誘騙與他性交,更順手搜掠,偷走女方胞姐兩張信用卡及約值五千元的平板電腦。前晚女事主的胞姐發現被「碌卡」盜去一萬元,始揭發報警,警方正追緝涉案男子歸案。

案中賤男約年二十餘歲,早前經社交網絡認識二十二歲的智障女事主。本月中,該男子成功游說女事主,讓他到訪大埔翠和里寓所相會談心,當時賤男見屋內只有女事主,遂趁機作越軌行動,誘騙女事主與其性交。雙方歡好後,賤男逗留一段時間才離開,隨後數日,事件仍未被揭發。

胞姊收月結單揭發

直至前日傍晚六時許,女事主的胞姊(二十三歲),收到信用卡月結單,赫然發現戶口中有一筆透支達一萬元簽帳,懷疑被人盜取信用卡資料製假卡碌卡竊款。不過,由於她的信用卡平日放在家中,甚少攜帶出街,故對信用卡被盜用感到離奇,她將事情告知胞妹,竟揭發案中有案,胞妹「自爆」懷疑引狼入室始末。

胞姊立即檢查家中的財物,發現兩張屬於她的信用卡及一部約值五千元的平板電腦不翼而飛,疑胞妹被誘騙性交後,再搜掠財物,於是報警。警方列作盜竊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性交,目前正根據資料,追緝一名身高約一點六五公尺、中等身材及蓄短髮的男子歸案,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5條,任何男子與一名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女子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十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