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二審維持原判,據傳此案了結意味着中共第五代反腐首戰「勝利結束」,下一役又有甚麼老虎落網,國人只能繼續等看熱鬧。

此役戰果見仁見智,十八大至今已經有逾十名省部級高官涉貪下台,當局聲稱「效果顯著」,但百姓總覺得太少。老虎固然沒捉幾隻,蒼蠅也不見拍下多少,離「隔一個槍斃一個肯定有漏網」的民間「預期」距離頗大,更遑論打破「刑不上常委」的框框。

老虎蒼蠅打不了,惟有打更小的蚊子。廣西欽州水利局一名原副局長任內曾收受包工頭五萬元紅包,退休一年之後被查處,日前被判入獄五年三個月。相比之下,如今的貪腐案動輒上千萬甚至過億元,頂多判個死緩,當中的「中國特色加減乘除」,恐怕連全球最快電腦也算不出來。

若逢貪必究,百姓當然支持。問題是,按此「公式」,受賄六千四百多萬元的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本該坐六千多年監才夠數,而不是只判死緩,過些年換無期徒刑,再改有期,然後「保外就醫」,若干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官員貪腐案量刑無準則可言,難免予人老虎打不了、打隻蚊子湊湊數的感覺。

如果官員凡貪污五萬元就要坐牢,政府不用再建經濟適用房,單是建監獄已經忙不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