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尾大不掉 執法說易行難

港府本月起展開對新界僭建物執法行動,引起村民強烈反彈,雙方僵持不下,矛盾日趨惡化。新界村民群情洶湧,當局能否堅持依法辦事,解決僭建問題,不能不令人懷疑。

其實,當局為了紓緩新界村民的反抗情緒,在處理僭建問題上已經作出頗大讓步,包括圍封面積未及平台一半的樓頂玻璃屋可以暫時不拆,以及承諾撥款七十億元協助拆除僭建物等等。然而,不少新界村民拒絕接受有關安排,成立「保衞家園行動小組」,計劃發起連串抗爭行動,抵制當局的僭建物登記制度,而且準備與政府對簿公堂,舉行萬人申訴大會抗議,有人甚至揚言不惜「流血抗爭」。

港府處理僭建物,勢必對居民日常生活構成影響,村民有牴觸情緒不足為奇。但必須指出的是,樓宇僭建不僅危及安全,而且對守法市民不公平。正如法律學者指出,雖然《基本法》條文保障新界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包括興建村屋,但僭建本身已是違規,不在保障之列。實際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僭建物在市區還是新界,也不管違法者是普通市民還是高官權貴,當局都要一視同仁,依法辦事。

令人遺憾的是,對於無處不在的違規僭建物,港府長年視而不見、見而不理,直至去年申訴專員狠批當局處理新界僭建不力,港府才不得不正視問題。正如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批評,當局多年來對僭建違法宣傳不足,執法寬鬆,才令村民「一窩蜂」興建,造成現時這種難以收拾的局面,港府及村民雙方都有責任。

事實上,港府長期對僭建問題愛理不理,皆因他們其身不正。去年本港爆發僭建風暴,曾蔭權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內的高官權貴紛紛捲入其中,有人譏諷港府多年來「無力」處理新界僭建問題,原來官員本身就是僭建的既得利益者。高官知法犯法,如何說服市民守法?

最離譜的是,唐英年競選特首時為了爭取選票,不惜亂開政治期票,將村屋僭建問題淡化為「歷史遺留問題」,主張「和為貴」,甚至不負責任地建議新界村屋可以向上發展,興建六至九層。這不啻為新界村民製造不合理的期望,令當局執法難上加難。

忽於細微,以致其大。新界僭建問題積重難返,已經由樓宇安全及法律問題演變成政治和社會問題,牽一髮動全身,豈是那麼容易解決。據估計,現時三層半高的新界村屋約有三千多棟,四層高的約有一千棟,其他大大小小的僭建物更是不計其數,涉及千家萬戶。在此情況下,港府是否有足夠人手執法,又如何安置受影響的居民,都是很大的問題。

歸根究柢,曾蔭權政府一直漠視僭建問題,非要等到拖無可拖才着手處理,說穿了就是將燙手山芋留給下屆政府。如何解決新界僭建衍生的種種問題,考驗新政府的政治智慧及執政能力。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