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尾大不掉 執法說易行難

新界僭建氾濫成災,已到了不能不正視的地步。雖然當局成立專責組,如期今日起開展對村屋僭建執法行動,但最快六月底才可發出首張清拆令,意味着這個爛攤子還是要留給下屆政府處理。

根據當局的規劃,執法行動分階段處理,四層以上村屋或圍封天台逾半面積的僭建物將成為首期執法對象。對於去年六月二十八日以前僭建且風險較低的村屋,當局會採取暫時容忍態度,要求業主先行登記。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強調,當局會依法辦事,一視同仁,呼籲村民與執法人員合作。

然而,新界居民對執法行動有強烈的牴觸情緒,當局的執法行動未開展已遭遇很大的阻力。昨日有鄉紳鼓吹僭建居民不登記,亦有鄉紳揚言不惜與當局對簿公堂,並得到鄉議局的明確支持,執法行動極可能出現激烈抗爭場面,甚至可能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再說,村屋僭建相當普遍,屋宇署僅靠數十人的小組執法,能否應付得來,實在令人懷疑。怕就怕執法行動雷聲大、雨點小,最終又淪為一場虎頭蛇尾的政治騷。

村屋僭建問題尾大不掉,其實是港府長期坐視不理、有法不依的惡果。同一天空下,當局對僭建物的執法寬緊不一,在市區執法嚴厲,業主若不清拆,隨時會被釘契,反觀在新界卻執法寬鬆,能拖就拖。法律面前城鄉不平等,人人不平等,不僅對市區居民不公平,更容易令人產生錯覺,以為只要激烈抗爭,就能迫使政府讓步。昨日因,今日果,港府欺善怕惡,雙重標準,導致新界僭建問題一發不可收拾。

事實上,港府非但沒有嚴格執法,不少高官權貴甚至知法犯法,帶壞風氣。去年全港刮起僭建風暴,包括曾蔭權在內多名高官捲入其中,其中以港府前二號人物唐英年的表現最為惡劣,在豪宅僭建二千多呎的地下王宮,他先是否認,繼而謊話連篇,最終才被迫承認,弄至身敗名裂,誠信破產。其身不正,何以正人,高官權貴帶頭僭建,難怪新界僭建問題愈演愈烈。

尤其不堪的是,唐英年早前為了競選特首,竟然向新界居民亂開期票,將僭建問題淡化為「所謂違規的建築」,有「獨特的歷史背景」,又發表「和為貴」謬論,暗示反對當局嚴格執法。他甚至認為,可以考慮放寬村屋高度和面積限制,「建六至九層高」。政客為了一己之私,拿原則作交易,拿期票換選票,公然踐踏法治,不僅為新界居民製造不合理期望,增添執法阻力,亦大大打擊港府的管治威信。

僭建就是僭建,違法就是違法,任何拖延或阻撓執法的藉口,都是不值一駁的。當局必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尤其對身陷僭建醜聞的高官政客,更要一視同仁,秉公辦理,以收殺一儆百之效。問題是,夕陽政府來日無多,敷衍塞責,要徹底治理僭建,看來只能成為下屆政府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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