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腐敗議員貪 行政立法濫鬥濫

特區政府貪腐成風,大有大貪,小有小貪,立法會議員也好不到哪裏去,他們用公帑購買電子產品時大手大腳,不潮不買,不貴不買,一擲千金,令人側目。

監察政府施政,確保公帑都用得其所,是立法會議員的重要職責。然而,不少立法會議員大搞雙重標準,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本報記者翻查過去一年的立法會議員開支申報記錄,發現不少議員未能以身作則,反而利用制度漏洞大慷納稅人之慨,隨心所欲購買最新最潮的電子科技產品,電腦要最名牌的,手機要最時髦的,電視要大屏幕的,打印機要最高品質的,連耳機也要多種款式的。最潮的東西必然代價不菲,議員追求時髦,追求個人享受,卻根本沒有理會過納稅人的感受。

現行制度下,立法會議員每年除了可向當局申領一百七十多萬元的實報實銷辦事處營運開支,還可以額外申領最多十萬元資助來購買資訊科技及通訊設備,每次僅需向秘書處提供報價及單據,至於有關物品是否必要,是否物有所值,是否與工作有關,則純粹建基於議員自律,當局無從監管。制度有漏洞,難怪不少議員大手大腳,不花白不花,花了也白花,反正是公帑,再貴都不心痛。

當然,沒有一個議員會承認自己是大花筒,他們的理由是「工作需要」,聽似冠冕堂皇,然而他們無法解釋為甚麼議會工作需要最潮最貴的產品。更何況,本屆立法會任期至今年九月結束,不少議員仍然把握最後機會購買大型電子產品,這到底是工作需要還是「標尾會」呢?是為了公眾利益還是個人利益呢?不論議員如何巧舌如簧,都無法自圓其說,更無法令公眾信服。

事實上,立法會議員飛擒大咬早有前科,他們早前要求加薪一倍,貪婪嘴臉表露無遺,雖然在眾怒難犯下最終加薪一成,亦遠超私人市場水平。議員在追求享受及個人利益方面與時俱進,監管政府卻總是有心無力,甚至是非不分,淪為貪官污吏的保護傘。曾蔭權涉嫌貪腐表面證據成立,廉政公署亦破天荒立案調查,立法會卻拒絕動用有「尚方寶劍」之稱的特權法調查貪官,市民的怨氣又怎能不愈來愈大呢?

有甚麼樣的政府,就有甚麼樣的立法會,反之亦然。夕陽政府晚節不保,高官紛紛捲入貪腐醜聞,既顯示防貪機制出了問題,亦彰顯立法會沒有做好監管角色。怪不得曾蔭權肆無忌憚接受富豪款待,大搞利益輸送,過去經常搶佔道德高地的保皇議員,不是嫉惡如仇,反而急不及待保駕護航,可見香港不僅有官官相護,更有官議相護。其身不正,何以正人。多項民調顯示,市民對立法會及議員的評價比港府及高官更低,豈是無因。

撥亂反正的歷史重任落在新政府身上,完善高官防貪機制,堵塞議員申領制度漏洞已成當務之急。公帑一分一毫都是納稅人的血汗,豈容胡花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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