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向男中醫追收單位

【本報訊】居於港島西半山豪宅的富貴家庭主婦因「睇病」而認識已婚男中醫師,之後雙方成為好友,在○七年底她更用三百五十九萬元「一炮過」購入置富花園一個單位,以中醫名義替她信託持有。雖然中醫曾承諾只要她一開口,便會將單位奉還,但「貴婦」指稱經她多次要求下,中醫都無回應,她昨日遂入稟高院要求對方交回單位。原告李少甜(譯音),報住巴炳頓道豪宅,被告李志軒(譯音)。記者昨往涉案置富花園單位查訪,滿頭白髮的被告應門時表示,與原告是醫師與病人關係,並成為好友,他承認曾經向原告借錢買樓,試過找原告了解興訟一事,始終聯絡不上。

案件編號:HCA 5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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