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墜升降機驚魂 監管不力埋禍

夕陽政府大事不會做,小事做不好,連監管升降機安全都錯漏百出。過去兩日,屯門及觀塘接連發生升降機斷纜事故,雖然升降機安全系統發揮作用,不致弄出人命,但下一次還會這麼幸運嗎?升降機事故不絕如縷,承辦商固然難辭其咎,而當局監管不力,更是罪無可恕。

在屯門嘉悅半島的墜升降機事件中,出事升降機五條鋼纜折斷一條,升降機在三秒內急墜十層樓,情況之險有如跳樓機,被困的年輕夫婦嚇至失聲痛哭。而觀塘裕民中心的墜升降機情況也類似,升降機四條鋼纜有一條斷裂,兩名被困乘客呼天不應、叫地不聞。

莫名其妙的是,出事升降機不是剛通過年檢,就是已完成例行檢查,以嘉悅半島事故為例,上周六才進行例行檢查,旋即出事,證明承辦商的例行檢查完全不可靠,也證明機電署的監管嚴重不足,如同兒戲。

事實上,近年升降機安全事故無奇不有,斷纜有之,墜升降機有之,困升降機有之,早已令人聞升降機色變。最震撼莫過於○八年十月大埔富善邨事故,升降機八條鋼纜斷了七條,急墜十四層樓,震驚全城。機電署事後煞有介事地檢討一番,矢言提高突擊抽查次數,又修訂《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引入維修技工註冊制度,提高註冊工程師資歷要求,以及提高罰則等等。

可惜,升降機事故依然接二連三,可見當局的所謂檢討只是虛應故事,應付輿論。君不見,機電署一拖再拖,修訂升降機條例去年才提交立法會,還要等到今年上半年才有望通過。這條源於上世紀六十年代的法例,既無阻嚇力,又不合時宜,至今沒有修訂,不出問題才怪。

不難發現,過去發生墜升降機事故的樓宇大多是公共屋邨,這與當局漠視公眾安全、保養工程招標實施「價低者得」的政策有關。在價低者得的惡性競爭下,承辦商千方百計減低成本,有的使用質素差劣的「山寨」零件,有的盡量削減人手,以致一人負責檢查三、四十部升降機,有的甚至以目測了事,即使有問題都看不出。久而久之,埋下無數安全隱患。

不僅公共屋邨升降機保養有這樣那樣的問題,機電署針對私人屋苑的監管亦漏洞處處。譬如現時法例規定,大廈業主必須至少每四星期安排承辦商檢查升降機一次,然而機電署對如何檢查並無具體指引,更無列明每次保養檢查時數,既然當局指引不清不楚,承辦商敷衍了事也就不足為奇。

香港號稱石屎森林,升降機是大多數市民日常出入必經之途,其安全關乎無數人命安全,豈可等閒視之。港府高官胡混度日,機電署得過且過,致使墜升降機驚魂事故層出不窮,市民連出入平安的基本保障都沒有,香港怎麼能稱得上安全城市呢?又怎麼能稱得上是國際大都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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