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名單難治本 打假關鍵嚴執法

鑑於銷售假藥屢禁不絕,海關與消委會合作,定期公布賣假藥而被判罪成的藥房黑名單,讓市民提高警惕。此舉雖有一定的阻嚇作用,卻只是治標不治本的被動措施,要徹底杜絕假藥,關鍵在於當局必須多管齊下,主動修補法例漏洞,加強巡查,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醫藥為用,性命所繫」,市民不知就裏吃下假藥,隨時小病變大病,醫病變催命。正如海關指出,雖然當局沒在所公布的假藥中發現危害身體的物質,但假藥內的有效成分及聲稱成分未必一致,可能令服用者延誤醫治。不管怎麼說,出售假藥都是傷天害理的嚴重罪行,一宗都嫌多。

實際上,假藥問題在香港長期存在,近年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有日趨惡化的迹象。綜觀當局首次公布的十八間違例藥房,遍布港島、九龍、新界各區,涉及的假藥超過三十種,有藥房在短短一年內兩度出售假藥罪成,店東先後被判入獄一個月及兩個月。名單中還包括同名的藥房,儼然已成為連鎖經營,令人嘆為觀止。事實上,由於當局打擊不力,今次公布的名單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尤有甚者,本報記者巡查名單上的藥房,發現六間已結業的藥房有三間疑似「借屍還魂」,其中一間搬往對面街重新開業,兩間索性在原址改名繼續經營。對此,當局顯得漫不經心,僅強調公布違例藥房資料有阻嚇作用,而名單上的藥房有三分一已結束營業或搬離原址,不擔心店舖會轉名重犯云云。

這種言論是極不負責任的。斬草除根,除惡務盡,當局既已搗破假藥案件,應該順藤摸瓜,怎可以坐視違法者涉嫌繼續犯案而無動於衷?更何況,光顧本港藥房的不少是旅客,對香港的情況並不熟悉,對他們而言,即使當局定期公布黑店名單也沒有多大幫助。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旅客慕香港「正貨之都」的美名而來,一旦發現買回去的竟是假藥,必然嚴重損害本港聲譽。

事實上,部分違例黑店疑似借屍還魂,也反映法例上的巨大漏洞。由於香港沒有專門打擊假藥的法例,當局即使搗破假藥案件,亦只能當作一般假貨案,以「應用偽冒商標」或「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罪名提出檢控,根本無法反映罪行的嚴重性,以致有不法分子將罰款視為營運成本,不斷重施故技。正因如此,多年來各界人士不斷促請當局修改法例,全面監察藥物製造源頭和銷售渠道,增加抽查市面上的藥製品等。無奈民間急官府不急,修例建議說了多年,至今仍然十畫未有一撇。

難怪有人譏諷,由於港府監管藥物不力,所謂醫療產業猶如空中樓閣,反是「假藥港」的惡名不脛而走。近年來,消委會收到有關假藥的投訴持續上升,有關注組織調查發現,超過兩成受訪病人買過假藥,其中長期病患者買過假藥的比例更高達四成。對此,接近五成受訪者認為是因為港府監管不足、檢控不力、刑罰過輕而起。

假藥歪風不止,黑店無處不在,令市民及旅客防不勝防,隨時誤墮陷阱。在此情況下,即使當局公布黑店名單,充其量只是聊備一格,成效令人懷疑,真正的治本之計在於完善法例,加強執法,對不法分子嚴懲不貸,將假藥黑店連根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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