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淫賤難自棄 淫媒臭罌出臭草
天生淫賤難自棄。壹淫媒似足一個大瘟神,四圍散播瘟疫,去到邊禍害到邊,香港已經畀佢搞到烏煙瘴氣,依家連寶島台灣亦慘告淪陷,搵唔到一片淨土。
呢,根據台北市衞生局統計,二○○五年到依家,台灣爛果報一直係刊登涉違規食品、藥物、化妝品廣告嘅報紙冠軍,從○五年嘅一百一十五件,逐年遞增至○九年嘅七百三十七件,平均每日就有兩件廣告違規;舊年雖然少咗啲,仍然有四百五十四件,佔所有報紙違規廣告超過一半。而台灣《壹週刊》亦淫賤不甘後人,同樣係刊登違規廣告嘅雜誌冠軍,前年有一百九十七件,舊年有二百六十件。
正所謂臭罌出臭草,爛果報同《壹週刊》就好似壹淫媒旗下嘅兩棵臭草、毒草,污染台灣傳媒,毒害台灣社會,搞到神憎鬼厭,人人喊打。正如當地新聞及社會團體話齋,壹淫媒刊登不實廣告,唔止違反新聞倫理原則,亦形成對民眾欺騙嘅共犯行為,甚至可能危害民眾身體健康,非常不道德,當局除咗公布不實廣告,更加應該採取重罰,以維護民眾權益。
係咯,對付誨淫誨盜、害人害物嘅淫媒,絕對唔可以姑息㗎。就好似前年咁吖,台灣爛果報推出所謂「動新聞」,話就話係乜嘢虛擬動畫,查實係掛羊頭賣狗肉,利用電腦技術販賣色情暴力,卒之激起台灣社會公憤,幾十個民間組織浩浩蕩蕩操去壹淫媒抗議。台北市政府順應民意,果斷向淫媒宣戰,台北市長郝龍斌三日之內以雷霆萬鈞之勢使出五招痛擊,包括連續施以巨額罰款,並禁止學校訂閱爛果報。
嗱,呢啲咪叫做正氣凜然囉,呢啲咪叫做大快人心囉。話時話,壹淫媒販賣色情暴力,荼毒青少年,固然應該嚴懲,而刊登不實廣告,害人害物,當然亦唔可以放過喇,咁先至係有法必依、除惡務盡吖嘛。睇番香港,妖孽當道,正邪不分,簡直不知所謂。咁多年來,壹淫媒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百幾次,次次都係輕判了事,罰款永遠一萬幾千雞碎咁多。最離譜嘅係,最近壹淫媒先後兩次網上宣淫,畀淫審處評為二類不雅,但影視處居然當冇事發生,連檢控都慳番。唉,冇辦法喇,淫賤黎有港英餘孽包庇,好似揸住免死金牌,仲唔愈淫賤愈快樂咩!
台灣當局嚴打淫媒,違法必究,而香港政府就百擒百縱,姑息養奸,唔通呢啲就係回歸同未回歸嘅分別?照咁睇,淫賤黎應該求神拜佛望兩岸早日統一先至係,因為到時咯喎,淫賤黎喺台灣同香港都可以享受百擒百縱嘅優惠待遇,想唔快樂都幾難喇,叮!
始終都係毛伯伯講得啱,「借問瘟君欲何往,紙船明燭照天燒」,對付瘟神嘅最好辦法就係紙船明燭照天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