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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轟動國際的印傭Erwiana被香港僱主虐待案終在區域法院裁決,女法官胡雅文裁定女僱主羅允彤襲擊及恐嚇等十八罪成,連同早前承認的一罪,共十九罪待判。法官相信Erwiana在受僱的二百多天內持續被虐打及恐嚇,如囚犯般被長期禁錮在家,與世隔絕令Erwiana更不敢反抗,猶如「現代奴隸」,案情非常嚴重,判監屬無可避免,惟法官想先索閱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年初九)判刑,被告不准保釋,須在獄中度歲,並面對最高可判處七年的刑期。

    Erwiana於裁決後在庭外與同鄉振臂慶賀。

    被告羅允彤(圖)昨日被裁定罪成後由囚車押送離庭。

    女被告羅允彤罪名裁決結果

    印傭Erwiana昨在印傭工會代表陪同下到庭旁聽裁決,得悉被告罪成後眾人拍手歡呼。Erwiana在庭外激動振臂,以英語表示感謝各方支持。法官下令被告須在二十八日內支付Erwiana共約二萬八千多元欠薪,由於Erwiana將於下周離港,款項將由工會代收。

    單純農村女證供可靠

    報稱家庭主婦的四十四歲被告羅允彤面對二十一項涉及三名印傭Erwiana、Tutik及Nurhasanah的罪名,她只承認其中一項無為Erwiana買勞保罪。法官昨裁定她八項襲擊及恐嚇Erwiana及Tutik、十項涉及Erwiana的欠薪及無給予法定假期罪成,餘下兩項襲擊及恐嚇Nurhasanah的控罪,則因Nurhasanah證供矛盾而不成立。

    法官在判詞中指,全案唯一爭議點是三名事主的可信性,而法官完全接納Erwiana及Tutik的證供,她形容Erwiana是單純的農村女孩,來港工作只為改善生活,被告是她首名僱主,Erwiana在港無任何親友,被告不允許她外出及用電話,Erwiana又不懂開啟大門電子鎖,在工作首月雖曾成功逃到管理處致電中介公司求助,卻被送回僱主家,自此被告便幾乎每天恐嚇及虐打她,怯弱加上無助,Erwiana只能噤聲。

    法官續指,長時間而持續的虐待令Erwiana變得更卑屈,例如當她有機會在凌晨時分向鄰居敲門,竟亦只要求食物而非揭發被告惡行,甚至在機場禁區遇到同鄉查問,她亦猶豫不決無立即回答,可見Erwiana確信及害怕被告會殺死她父母。

    而Erwiana的不反抗令被告變本加厲,直至Erwiana終被折磨得無法工作,被告才無奈送走她,惟被告仍堅拒帶Erwiana求醫,更向中介公司訛稱是要帶Erwiana返內地才取回護照。在Erwiana離港時更為她化妝、替她穿上成人尿片、逼她正常行路等,顯示被告用盡心思去隱瞞自己的惡行。

    信仍有控罪以外情節

    法官無法苟同辯方指被告是「仁慈和具同情心的僱主」,反之她認為Erwiana的經歷猶如「現代奴隸」及「被禁錮在家的囚犯」,法官不認為Erwiana的證供有半點誇張失實,亦不相信她會誣陷被告,反之被告一對兒女的證供則不可信及閃縮迴避,加上印尼及本港的醫生報告均支持Erwiana全身傷勢絕非本身病患,令控方的舉證更強而有力,成功將被告入罪。法官甚至相信,控罪未觸及的虐待情節亦確有發生。案件編號:DCCC421、6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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