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局早前向旅發局撥款八千萬元加強海外推廣後,再額外撥款一千萬元設立一次性的旅遊業配對基金,讓景點營運者申請,以在下月至明年三月期間加強海外宣傳,或與酒店、零售業及航空公司等合作推出特色優惠。資助款額為十萬元至二百萬元,由旅發局審批。明眼人一看就知這個短期措施只是「分餅仔」,而且小得可憐,只是為做而做。

這個旅遊業配對基金限制多多。申請者必須是直接經營旅遊景點的公司,經營觀光團或觀光巴士等不包括在內,亦不可以是政府全資擁有或管理,如動植物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等就不可申請,展覽場地、畫廊等亦非今次計劃涵蓋的對象。措施公布後,率先表態會申請及積極考慮參與的是海洋公園及香港迪士尼樂園。

聽落是不是很可笑?兩大主題公園本來就是著名景點,甚至是必到之處,而主題公園本身每年已投放大量資源宣傳,即使是計劃上限的二百萬元,對它們來說難道應付不了?相反,對遊客或較陌生的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因政府擁有或管理而不能申請,但政府又是否有大力宣傳推廣,吸引生態遊愛好者?

一般大型景點的宣傳動輒數百萬元,如果一間公司向基金申請二百萬元,五個已瓜分完,加上限制多多,有多少特色景點的營運者能受惠,實在難抱太大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