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近日嚴打於各站大堂的交收活動,面交客極速三招變陣,成功逃過法眼!網民早前於港鐵交收被「抄牌」,被警告再犯會遭罰款。記者調查發現,各站大堂的交收活動雖已大為收斂,惟交收客改以三招成功突圍,包括在月台交收、摺錢快閃交收及要求顧客預先過數,無現金交收。港鐵稱會加強巡邏,據港鐵附例,在鐵路範圍做未經批准的商業活動,可被檢控。

該名賣家(右)為避開港鐵職員,相約買家(左)於港鐵大埔墟站月台交收。

摺錢快閃

預先過數

賣家稱買家於交收前過數,於港鐵站收貨,便不構成交收問題。

賣家稱買家可將現金摺細張,大家快速交收。

一名網民早前被港鐵職員「抄牌」,事件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互聯網圖片)

港鐵職員嚴打於站內交收。(資料圖片)

李兆波指,買家需衡量賣家的個人信譽。(資料圖片)

八月初,一名網民於社交平台上載相片,稱於港鐵旺角站交收貨物時,被港鐵職員「活捉」,被抄下個人資料,及被警告再犯可被罰款五千元。嚴打行動立竿見影,記者於多個熱門交收的港鐵站大堂巡視,發現只有零星「活動」,例如在旺角港鐵站,一名男子站在出閘口,向一名站在閘外的男子收貨,成事後即離去。
港鐵站大堂的情況收斂,但原來交收客已有三招對付。第一招為月台交收,交收地點由大堂及閘口,轉移到職員巡邏次數較少的月台。記者日前下午直擊一名網購賣家,相約買家在港鐵大埔墟站月台交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賣家還向買家說:「近日港鐵職員捉得好嚴,改喺月台交收,因為呢度無咁多職員巡邏,交收完即刻走!」
預先過數風險高
第二招是摺錢快閃,記者佯稱買家,在網上向一名賣家查詢,對方指大家約好於某個港鐵站交收,屆時他會視乎職員巡邏情況,才決定在那個閘口交收。他強調,買家將紙幣摺到「有咁細得咁細」,再「有咁快得咁快」交收,就可以逃避港鐵職員法眼,「通常我啲客都係將錢摺到好細張,然後好快手塞畀我。」
第三招是無現金交收。記者再以買家身份向一間網上雜貨店查詢,自稱擔心於港鐵站交收時會被職員捉。該名賣家則回應謂,如果你預先過數,於港鐵站見面時,「就唔構成交收,只係拎嘢。」賣家還強調,職員看不見有錢銀瓜葛,應該沒有問題。
港鐵發言人指出,於車站交收貨品會否犯法,不能一概而論,要視乎實際情況。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三十條,除非獲得港鐵書面特准,否則不能在鐵路處所出售、為出售而展示或要約出售貨品或服務,違者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買家預先過數,有甚麼風險?中文大學商學院助理院長李兆波指出,部分網購產品價格較低,而且網上轉帳甚為方便,故部分買家會先付全費後取貨。惟他提醒,買家需衡量賣家的個人信譽,以免對方收錢後不現身交貨,「買家要諗,值唔值得承受呢個風險。」他認為,網購模式雖方便,但難以取代傳統商店,因為商店有舖位,即使買家發現產品有問題,事後也可以追討。
訛稱朋友難脫罪
此外,交收客又可否以「朋友給予」作為抗辯理由?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交收人士即使訛稱是朋友關係,仍難作為抗辯理由,「法官會睇吓交收人士係咪真係朋友,而且港鐵安裝咗多個閉路電視,會記錄賣家係咪經常喺港鐵範圍交收,所以好難扮朋友脫罪。」
文/圖: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