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專為非長者單身人士輪候公屋而設的配額及計分制遭受司法覆核挑戰。三名成功取得法援的中年漢,在社區組織協會協助下昨日入稟高院,就房屋委員會新修訂並於今年二月生效的「非長者單身人士配額及計分制」提出司法覆核。入稟狀指該項新的配額及計分制,明顯「封殺」年輕單身一族上樓,令他們輪候公屋的時間更長。據現時的計算方法,如十八歲單身人士申請公屋,最少到四十九歲才可上樓,明顯是有違《基本法》及《人權法》的原則,故要求法庭推翻房委會該項政策。

三名申請人分別是張志強(三十五歲)、蔡經峰(四十七歲)及梁子強(五十歲),答辯人是房屋委員會,社協則作為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加入訴訟。

入稟狀指房委會於去年十月提出,並於今年二月生效的新計分制顯示,年紀愈輕的單身者得分愈低,年紀愈大分數則愈高:如十八歲申請人是零分,申請時年齡每增一歲便增九分,年屆四十五歲申請人獲一次性增六十分。若以十八歲開始申請起計,至五十七歲便可獲四百一十一分。根據今年七月成功上樓人士的最低分,約是四百三十五至四百四十分,在新計分制下,只有年長人士才能上樓。

三名申請人分別於○六至一○年起輪候公屋,但因不夠分數一直未能成功上樓。三人均是低下階層人士,居於平均每月約二千多元租金的劏房,生活艱難。據現時新計分制,他們輪候時間變得更長,三人中「最年輕」的張,更需再等候多十六年,另外二人亦要等多九年及六年。案件編號:HCAL 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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