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仔」賺佣,教唆財困市民發假誓提早申領強積金,十九人被捕涉款七百萬!警方接獲積金局轉介,指有自稱財務顧問公司職員,教唆和誘使「等錢使」客戶,向他們提供虛假境外地址,以永久離港為由,發假誓提早領取強積金,公司抽佣三至四成。本報於本月十五日曾踢爆有關手法,警方調查後昨搜查西九龍區兩間公司,拘捕十二名職員和七名強積金供款人。取回強積金款項由四千元至最多三十九萬元,兩間公司涉及六十個類似申索客戶,涉款七百萬元。

昨晚探員在油麻地將兩名疑犯帶走。

警方表示,早前與積金局設立統一機制,以便有效調查相關涉及強積金騙案,該局亦將懷疑虛假陳述個案轉介警方。經調查後,警方揭發有自稱財務顧客公司職員,隨機致電市民,了解他們是否「等錢使」,從而教唆和誘使他們串謀提早取回強積金。公司會向強積金供款人提供一份申請表格、一份附有特定日期永久離港的法定聲明,以及一份可於香港以外地方獲准居住的虛假地址文件,然後向積金局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

本月十五日,本報率先揭發有不法集團提供一條龍服務,備有律師、財務及會計等專業團隊,涉嫌教唆財困市民發假誓,宣稱永久離港,藉此向積金局申請提早領回強積金供款。當時有業內人士直指類似違法行為日漸猖獗,去年較前年上升近兩成。

60客戶涉款700萬

警方蒐證後,商罪科聯同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昨日突擊搜查油麻地及大角咀兩間公司,以涉嫌串謀以虛假陳述騙取強積金供款,共拘捕十五男四女(二十二至五十六歲),當中七名男子為強積金供款人,另外八男四女為公司負責人和職員。兩間公司均活躍一年,涉及六十名強積金供款人,涉款七百萬元,取回的強積金,由四千元至三十九萬元不等,公司抽佣三至四成。據了解,涉案供款人均聲稱將返回內地永久居住,惟部分取款後沒有離港,而暫未有迹象顯示涉案公司背後有黑幫操控。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劃成員可以永久離港為理由,提早取回強積金,但以此原因一生只可使用一次。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虛假陳述即講大話,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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