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男警長於一二年十一月至去年三月期間,藉詞提款卡失靈、其姊患癌需治療費等,先後向七名同袍及下屬借錢,涉款共十三萬元,最終被廉政公署拘捕。被告昨在東區法院承認欺詐、訂明人員接受利益及索取利益等十罪,裁判官指被告行為違反誠信,影響公務員及警隊聲譽,加上先後多次借錢,故判監在所難免,現先替他索取背景報告以了解借款用途,還押至九月七日判刑。

四十歲被告丘俊傑,九二年加入警隊,○九年晉升為警長。控方案情指被告得款後曾用以購買相機、支付信用卡卡數及轉帳至馬會賭波戶口等,無證據顯示他曾用於胞姊的醫療費,而被告已償還部分欠款予各事主,現尚欠約五萬八千多元。

案件編號:ESCC 1551/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