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有人大魚大肉、餐餐鮑魚紅酒,更有將食物一大堆丟到垃圾桶,然而那邊廂又有人無飯開要去檢食物。有人會說過期食物丟了也不可惜,然而可看情況而定,過期食物和腐爛變壞食物不同,並不能一概而論。筆者並不是鼓吹大家食腐壞的食物那麼笨,然而真相是法例規定在本港出售的食物,需要為食品標明最後食用日期或保質期才能出售,那是監管的問題,當然如果是供應商要定一個限期,那應該會是一萬年!

曾經有一新聞紀錄片指出很多所謂到期的食品都沒有變壞,而且記者親嘗也沒大差異,然而那些很明顯已經變壞,開始腐爛的食物就另當別論。總要記得香港人飲鉛水其實是有幸了,因為地球上很多地方的人連乾淨食水都沒有,食物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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