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拆同德大押的風波,有市民發起網上聯署,要求保留。民意壓力下,古物諮詢委員會重新審視同德大押的古蹟評級,結果仍維持原判。為甚麼近年的保育聲音不絕?當中反映甚麼社會價值的轉向?會否因此扭轉香港的「中環價值」的發展方針?

顧問老師:
Keith Leung

Q:為甚麼清拆同德大押引起極大爭議?

A:自從○七年天星皇后碼頭被清拆起,香港冒起一種保育風潮,如「八十後反高鐵」,強調本土意識、文化身份認同和集體回憶,對於重建、城市規劃和土地發展的議題十分關注。與其對立的,則是香港主流的「中環價值」,強調經濟發展,賺錢至上。同德大押的去留正體現社區空間應留給「錢」字為先的發展,還是應留住歷史的集體回憶的矛盾。

Q:《古物及古蹟條例》對於保育古蹟的作用是甚麼?

A:任何決策都需要有其準則。《古物及古蹟條例》就是評定古物古蹟的準則,如被評為一級的就是不應清拆,如被評為二、三級則是有討論空間,不受免於清拆的法律保障。只是現時的爭論點在於被評定為一級古蹟的門檻是否過高,應否放寬其準則,使更多有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得以保留。

延伸思考

1.政府應否為保育而回購或使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屬私人業權的歷史建築物?

A:這是一個兩難的局面,也難以平衡各方利益。如果政府使用公帑回購所有歷史建築物,所費肯定不菲,屆時必定被斥浪費公帑,或被質疑何不把資源投放利民措施。如果政府行使《收回土地條例》,一刀切強行收回所有歷史建築的業權,便會摧毀向來擁有社會廣泛共識的私有產權制度。所以,最恰當的做法應該是因應不同情況,順應主流民意。

2.保育聲音近年不斷湧現,是否反映新舊世代的意識形態的角力?

A:這是世代之爭。上一代六十、七十後崇尚「中環價值」,意即功利主義,認為土地只是賺錢工具,一切以經濟效益為大前提。他們認為只要「做大個餅」,滴漏效應下,最終都會使基層受惠。新生代如八十、九十後崇尚「後物質主義」,認為「錢」不是最重要,有其他價值,如可持續發展、文化保育和社區網絡等,比發展經濟更重要。當這兩種聲音相碰撞,便形成今天的意識形態之爭。

3.即使民間聯署亦無法保留同德大押,是否反映現行制度欠缺公眾參與?

A:現時政府大大小小的諮詢委員會,制度封閉,市民無法知悉當中的成分如何構成,更遑論參與其中。而當中不少專家、委員,都不是市民所熟悉的組織,也不是有民意授權。故市民除了在制度外發起聯署,或者以直接行動,如集會示威表態外,亦別無辦法。雖然無法在制度中左右決策,但是制度外的行動亦不失為一個有效的民意展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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