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年二月喺立法會一個聽證會上,大律師馬恩國因為以英文粗口鬧爆議員「長毛」梁國雄而遭投訴,大律師公會隨即對佢進行紀律研訊。研訊前後搞咗年幾,馬大狀上周四終於收到公會嘅書面通知,判罰佢就「爆粗」事件停牌一個月,兼繳清研訊涉及嘅律師費用,相信十幾二十萬元一定走唔甩。馬大狀就自嘲即日暫改稱「釘牌大狀」。

馬恩國遭大律師公會停牌一個月,自嘲即日暫改稱「釘牌大狀」。

雖然大律師公會一般裁決都設二十一日上訴期,馬恩國期間理應可以繼續掛牌執業,但佢話尊重公會裁決,唔會主動提上訴之餘,仲即日起自我「釘牌」,至八月初都會降呢做「釘牌大狀」,期間唔可以接受律師嘅轉介個案,但相信對日後工作影響唔大。

移居澳洲多年嘅馬恩國,自言鬼仔性格「講嘢直咗啲」,以後講嘢會小心啲,唔再將情緒直接表現出來。佢仲引用近代詩句「人間正道是滄桑」來形容自己經歷,估唔到讀番書都識吟詩幫自己贈興。咁未來兩個月應該叫馬恩國做乜呢?佢話最近成立咗個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建議大家呢兩個月叫佢做基金會主席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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