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年輕「募捐兵團」殺入本港,利用港人的愛心,於各區進行「募捐」,更將捐款「最低消費」定為三十元至五十元不等,每人每小時可「籌」得逾六百元。記者更直擊一批疑似聾啞人士的「募捐兵團」,因市民捐款太少,要求加碼不果後,竟強搶善款,最終被警員拘捕。法律界人士指,任何人持旅遊證件行乞或進行類似籌款活動,即違反逗留條例,可判處最高兩年監禁。

記者直擊募捐兵團(右)於旺角向途人募捐。

警方調查後,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拘捕募捐兵團成員。

三名報案中學生聲稱被募捐兵團搶錢,報警求助。

兩名募捐兵團成員(箭嘴示)在巴士站募捐時,互打手勢溝通。

募捐兵團男成員站在路旁,監視其他成員籌款。

募捐兵團要求捐款者在簿上簽名,更列明捐款額為三十元至五十元。(互聯網圖片)

「佢哋一行埋嚟,就指住本簿叫我畀錢。」近日,全港各區都出現一批疑似聾啞人士,手持一本寫有「關愛殘疾人——愛心捐獻」的記事簿,於街頭向路人募捐。不少網民近日都於社交網站發貼,稱於不同地點見到募捐兵團向途人籌款,更有港人表示於港鐵荃灣線的列車上見到他們的蹤影,對方直認是內地人,惟當有人表示要報警時即匆匆逃去。

疑冒內地社福機構

本報記者曾根據他們的記事簿標誌調查,發現與內地一間著名社福機構相似。該機構發言人稱,從未授權任何人開展和接受募捐,此純屬個人行為。

記者早前連日於旺角直擊這個內地募捐兵團的「籌款」過程。下午約五時,募捐兵團於旺角彌敦道及豉油街交界聚集。兵團由年約二十歲的一男三女組成,在男成員帶領下,沿彌敦道往油麻地方向前進。

列明最少捐款$30

每名女成員都拿着一本簿,不斷向途人索款,每經過巴士站或餐廳外等多人停留的地方,即駐足逐個問。如有人捐款,她們便會要求對方在簿子上簽名及填寫支付金額,又會從袋裏取出一條手繩,當作紀念品致送;至於該名男成員則一直在路邊監視,不時以手勢指揮眾人。

記者主動接觸一名女成員,詢問她是否代表慈善機構,她即指着自己耳朵,示意聽不見聲音;又指着簿子內「殘疾人」及「捐款$30-50」字樣,然後作出一個感激手勢。記者跟隨觀察,兩小時內,每名成員就分別成功向約三十人籌款。以每人捐贈四十元計算,募捐兵團兩小時內就賺得約三千多元。

至晚上七時,他們到附近餐廳用膳,期間各成員均以手語溝通。約十五分鐘後,數名警員接獲舉報到場調查,期間四名募捐兵團成員向警員出示雙程證,相信全為內地人。由於雙方無法溝通,四人被帶返警署調查。

報案的是三名中學生,他們表示較早時間於巴士站等車,募捐兵團成員趨前籌款。一名學生按他們指示給三十元,另一學生打算只給五元,對方拒絕,但在學生打算收回五元時,竟強行奪走他手上硬幣,「佢跟住行開咗去問其他人,但我哋愈諗就愈唔對路,佢由頭到尾都無提係咩機構,又無講拎啲錢做乜,於是就報警。」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如果佢話籌錢嚟做善事,但實際上唔係,就可以以行騙罪起訴佢哋。」他又表示,根據入境事務條例,持旅遊證件來港,但從事行乞、籌款等活動,即違反逗留條件,最高可判監禁兩年及罰款,「如果學生本身係想收番個五蚊,而被強行攞走,更加係犯咗搶劫罪,嚴重性大好多!」

警方發言人承認接獲報案,指三名中學生在彌敦道被兩女截停,要求他們捐款簽名並阻止離開。警方其後在附近拘捕四名持雙程證內地男女,年齡介乎十七至二十六歲,涉違反逗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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