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不少警務人員可全家居於紀律部隊宿舍,直至該人員退休為止,惟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年滿二十一歲的子女須遷出宿舍,警察隊員佐級協會認為規定不符社會實況,指現時樓價及租金高企,大部分二十一歲的子女仍在學,難以自立,搬走規定屬不合理,與警隊管理層開會商討達成共識,以恩恤形式讓人員申請豁免子女住宿舍的年齡限制,但須符合其中一項條件,如子女正接受全日制教育、失業、經濟未獨立、健康欠佳或需照顧身體有問題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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